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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学院2024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分细则

时间:2024-07-15   信息来源:服装学院    阅读量:



一、评定范围

1.具有中国国籍的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均有资格申报。休学、退学、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不能参评研究生奖学金,并且不计入参评人数。

2.参加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的研究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理论,思想品德优良;

2)学习勤奋,所修课程成绩合格;

3)积极投身科学技术研究,开拓创新,成绩突出;

4)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和集体活动,富有团队协作精神;

5)严格遵守校纪校规,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6)档案已经调入学校;

7)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报到和注册,诚实守信,履行缴费义务。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取消奖学金评定资格:

1)受到国家或学校行政处分的研究生;

2)经查实有学术不端行为的研究生。

注:受到学院通报批评和警告者,不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者,在当年学业奖学金评定过程中进行奖学金降等处理。

二、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法

一年级研究生分专业按照入学考试初试和复试成绩总分排名先后顺序评定学业奖学金,具体等次分类及名额数量以学校当年规定为依据。推免生按第一等级奖学金标准发放,调剂学生入学当年不能参评研究生奖学金。

三、二年级、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案

(一)学业奖学金各等级人数严格按照学校分配标准执行,结合各专业人数进一步细化分配名额。

(二)二年级、三年级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根据研究生课程学习、创新能力、社会活动等情况综合评分确定。如成绩相同时,则按创新能力高低排序,强调高水平科研成果和突破性学术贡献。课程学习、创新能力和社会活动所占权重如下表所示(如学校另有规定,以学校规定权重为依据):

序号

项目

二年级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各部分所占权重

三年级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各部分所占权重

1

课程学习

学位课平均成绩

20%


选修课平均成绩

10%


2

创新能力

60%

80%

3

社会活动

10%

20%

合计

100%

100%

说明:研究生第二学年奖学金评定依据是研究生第一学年的课程学习成绩、创新能力和社会活动情况进行评定;第三学年奖学金评定依据是研究生第二学年的创新能力和社会活动情况进行评定。

总分= 课程学习*比例 + 创新能力*比例 + 社会活动能力*比例

()奖学金各部分评定

1.课程学习考核分为学位课课程和选修课课程两部分。

2.创新能力考核主要体现对研究生科研能力的考核,包括发表科研论文、出版著作、主持或参与导师项目、科研获奖及专利和课外科技活动等。

3.社会活动情况是指研究生必须参加新生教育活动、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课外活动(包括研究生学术论坛、运动会、文艺晚会、其他校园文化和社会活动)等,研究生各组织干部和其他为学院事务做出明显贡献的学生,应在社会活动加分上给予体现。

(四)具体细则:

1、课程学习

课程学习分=学位课平均分*所占权重+选修课平均分*所占权重

2、创新能力

a.科研立项:

校级研究生基金项目(主持人)20分。

b.参与导师项目:

1)国家级项目(主要成员(前三),项目申请书中有签名)20分;

2)省级项目(主要成员(前三),项目申请书中有签名)10分。

:学生为主要成员,项目主持人须为导师,按贡献度比例得分)。

(3)参与纵向项目(国家级10/项;重大省级8/项,普通省级5/项);

(4)参与横向项目5/

5)参与其他导师项目1个项目封顶。

注:纵向项目2项封顶,横向项目3项封顶。纵向项目:国家级项目(学校科学技术发展院认定)为近4年、省级项目为近3年(学校科学技术发展院认定),所有项目需提供导师的立项通知;横向项目:项目需提供当年经费进帐证明。所有学生参与项目均需提交导师签字确认的学生项目情况说明,包含:工作起始与结束时间,具体分工,工作表现,完成任务情况和导师评价等。如不能按照以上要求提供支撑材料的不予以认定)。

c.发表论文:

1SCIE/SSCI检索论文300-60/篇(T300/;A180/篇;B120/篇;C60/篇);EI期刊检索论文60/篇;EI会议论文在指定目录里(表130/篇,不在目录里10/篇。

1 EI认定会议

序号

会议名称

组织机构

1

IFFTI

国际时装院校联盟(IFFTI

2

TBIS

纺织生物工程及信息国际学会

3

AHFE

应用人因工程学国际会议组织

4

AUTEX

世界纺织高校联盟


2CSSCI检索论文120/篇;北大核心期刊论文60/篇;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2项封顶),以第一作者署名提交论文全文且收录论文集或有接收论文通知证明材料的10/项,宣读论文的在此基础上+10/项(宣读论文只限学生本人,宣读论文需提供邀请函、会议议程、宣读时照片,如为线上,需提供网上参加会议网上截屏等作为证明);

3)参加省级研究生论坛和学校知行论坛学术活动获第一、第二、第三等奖、其他奖,分别计2015105分。在衣·问论坛或者导学思政论坛做分享嘉宾,计3/项。不重复计分,取最高分值计入。以武汉纺织大学名义参加兄弟院校学术活动交流并获奖的,其奖励定级与学校的校级学术活动级别对应。

4)武汉纺织大学学报和纺织工程学报论文60/篇(仅限1篇,发表多于1篇的,按普通学报计分);普通学报20/篇;作品5/项(只认定成衣作品,效果图不予认定);国内外普通期刊(俄罗斯论文)10/篇。(注:作品2项封顶;普通期刊(含俄罗斯论文)2篇封顶)。

注:1上述论文发表的期刊来源均以我校科学技术发展院认定的期刊名录和学院附录为准。

2、所有论文要求字数3000字以上,3000字以下论文不参加评选。

3、发表论文需见刊,需上知网,论文用稿通知无效。论文没带导师不计分。

4、学生为第一作者,论文分值全额计算;学生为第二作者,必须是学院备案的导师第一作者,论文分值全额计算;第三作者及以后的不计分。

5、同一篇论文/作品在学术期刊、论文集、学术会议使用,不重复计分,取最高分值计入)。

5)编著教材/学术专著40/部;协助编著教材/学术专著20/部。(注:教材/学术专著需当年度出版,学生需在作者里,协助者需在后记中标明,并由导师出具成员贡献度百分比,总和为100%。仅出具导师证明不予认定)

d.专利:

发明专利授权120/项,发明专利申请受理30/项;实用新型授权20/项;软件著作权授权15/项;外观专利授权5/项(实用新型、外观专利3项封顶)(注:学生排名第一按100%计算工作量;导师排名第一的前提下,学生排名第二按100%计算。其他情况不计分。所有专利授权需提供证书,需以武汉纺织大学为第一专利权单位。导师不在专利或软著中,不计分。)。

e.参展参赛获奖:

1)新人奖80/项获奖;40/项(入围)

2)大学生挑战杯,数学建模竞赛,互联网+科技竞赛获奖(分/项)

竞赛级别

第一等级

第二等级

第三等级

其他等级

国家级

80

70

60

50

省部级

50

40

30

20

校级

30

20

10

5

3)名录内其他专业类竞赛(分/项)

竞赛级别

第一等级

第二等级

第三等级

其他等级

A+

60

48

30

12

A及国A-

50

40

25

10

B

45

36

23

9

C

40

32

20

8

A+

35

28

18

7

A及省A-

30

24

15

6

B

25

20

13

5

C

20

16

10

4

校级

15

12

8

3

注:行业内由学院承办的非目录内赛事具体等级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认定。不在研究生学科竞赛奖励目录的赛事3项封顶。需提供获奖证书。学生同一作品参赛,不重复计分,取最高分值计入。团队获奖按排名权重分配)

3、社会活动(a+b+c最高不超过80分)

a.校园文体活动:

1)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学术论坛活动衣问论坛、衣道论坛等)和培训活动,参与达4次,获基础分10分,未达4次不计分,超过4次以上的,每增加一次+2分。每次活动需先申请登记、然后现场签到方有效;此项未获得基础分的社会活动项不计分(此项18分封顶)

2)线下文体活动参与(由学校、学院组织):4/专项学术活动10/项(学院认定)。(不超过3项)

3)学校官网、新闻文化网、学院官网、服装“研夏知意”公众号平台发表原创作品、线上活动投稿被采纳,1.5/(不超过4项)  

4)非专业文体获奖(学生在校期间参与的非专业领域竞赛一律放入本项计分,文体活动比赛属于学校组织、学院选拔,代表学校参赛的才算,获奖时间应在参评学年期间,参与和获奖不重复计分,取最高值;团队获奖按排名权重分配,最高不超过30分)):

国家级:一等30/项、二等28/项、三等26/

省部级:一等24/项、二等22/项、三等20/

校级:一等18/项、二等16/项、三等14/

院级:一等12/项、二等10/项、三等8/

b.学院实践工作:

协助学院完成各类相关实践性工作等4/项(需提供学院认定证明,不超过3项)。协助导师完成非学校、学院层面的工作不予认定。

c.社会实践:

乡村振兴、扶贫、社会帮扶、三下乡等获得立项或表彰的社会实践项目,国家级40分,省市级30分,校级20分(需出示立项或表彰单位证明)(同一项目和志愿活动,不重复计分,取最高分值计入,特殊情况由学院评定小组认定)注:企业实习、兼职不予认定。按培养要求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的,不予加分d班委、支委、究生会干部、干事、学院联系人等根据贡献度按不超过30/项计分(管理老师根据平时工作表现给予相应分数,兼任岗位不重复计分,取最高分计入,三助、兼职辅导员不予计分)。

e无故不参加学校规定活动,不配合学校、学院工作,依情况而定扣分4/次,扣分无上限(具体由提供依据认定)。

f不参加青年大学习、党员无故不参加支部活动、支部学习等一票否决。


附件:团队参加专业竞赛获奖、参加校园文体活动获奖、社会实践获奖排名加分权重表



特别说明:

1.所有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成果(包括参与导师项目),只允许在研究生学习期间使用一次,不得重复使用。以上所提到的参与评价的学术成果、科研获奖以及学术活动,其署名单位均应为武汉纺织大学或武汉纺织大学服装学院。对获奖级别的确定,以所盖印章并根据政府或学校有关规定鉴别。

2.其它有争议、特殊的及未列入事项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

3.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四、国家奖学金评选

国家奖学金评选参考以上评分细则的情况下,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参与国家奖学金评选学生学位课平均分80分(含)以上。

2.参评学生应至少有1篇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学生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或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A类赛事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具体赛事参照“研究生学科竞赛奖励目录”,团体参赛需为主要成员,即证书排序为前三)或者有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3.符合基本条件的参评学生需参加由服装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组织的公开答辩。



                                                     服装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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