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4年我校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和《武汉纺织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效益和水平。坚持在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坚持安全、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复试组织管理,采取一岗多控、多岗监督,确保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平、稳定有序、结果公开;严格复试考核标准,择优选拔。
二、组织领导
1.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学院设立监察组,监督复试过程,组织现场巡查。
2. 根据学院各学科专业,分别成立由5名研究生导师组成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相应学科专业复试的各个环节,小组设秘书1名,负责复试的记录工作并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3.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复试工作小组成员无直系亲属报考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
三、复试要求及对象
1. 报考纺织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2. 报考设计学、设计的单科分线在成绩达到《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总分须达到《武汉纺织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的要求方能参加复试。
3.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单科分、总分须达到《武汉纺织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的要求方能参加复试。
4. 符合以上分数的一志愿考生以报考我院的复试名单为准(见附件)。
四、复试时间、地点和考核内容与方式
2024年我院硕士研究生的一志愿复试、调剂复试均为线下进行。复试内容包括笔试(100分)、外语能力面试(100分)、综合素质面试(100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设计学(学硕)、设计(专硕)专业
复试项目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学院报到 | 3月28日8:00 | 南湖校区 综合楼05-111 | 提交纸质版资格审查材料 |
专业课笔试 | 3月28日8:30-11:30 | 南湖校区 综合楼05-111、05-211 | 服装综合设计(服装设计与服装制版)(学生自带制版工具和绘画工具) 考试结束后05-111抽取面试号 |
同等学力加试 | 3月28日14:00-16:00 | 南湖校区 综合楼05-211 | 服装结构设计基础、服装设计基础 |
综合素质面试 | 3月29日 8:30-12:00 14:00-17:00 | 南湖校区 服装学院3楼会议室 | 按抽签次序进行 |
英语测试 | 3月29日 8:30-12:00 14:00-17:00 | 南湖校区 服装学院2楼会议室 | 按抽签逆次序进行 |
纺织科学与工程专业(学硕)、材料与化工
复试项目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学院报到 | 3月28日上午8:00 | 南湖校区综合楼05-111 | 提交纸质版资格审查材料 |
专业课笔试 | 3月28日 8:30-11:30 | 南湖校区综合楼05-310 | 服装结构 服装舒适与功能性 考试结束后现场抽取面试号 |
综合素质面试 | 3月29日 8:30-12:00 | 南湖校区综合楼05-208 | 按抽签次序进行 英语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
英语测试 | 3月29日 8:30-12:00 |
五、复试程序
1. 加入复试QQ群:一志愿复试QQ群877893502。
2. 复试资格审查
达到我院复试要求且有意愿参与我院复试的考生,须在2024年3月25日17:00之前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资格审查相关材料。邮件发送要求如下:
(1)邮箱地址:530391381@qq.com
(2)发送邮件标题为:“复试报到:姓名+报考专业”;
3. 资格审查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每一页均须提交);
(3)学信网学历(学籍)查询报告,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其他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大学专科学历证书(或大学本科结业证书),以及大学本科6门以上专业主干课程成绩单原件;
(7)本人亲笔签名的《武汉纺织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照片或扫描件。
以上(1)--(6)项按顺序合并成一个 PDF文件,文件名为“文件 1:考生姓名+报考专业+资格审查”;第(7)项单独生成一个 PDF文件,文件名为“文件 2:考生姓名+报考专业+复试承诺书。
学院将安排专人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3月27日前,学院将在“复试QQ群”(群信息见细则最后)中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纸质档形式提交:以上(1)至(7)项纸质材料(统一使用A4纸)按清单顺序装订成册,复试报到时提交。
特别提示: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予复试。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均须审查本科毕业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4. 缴费
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每位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另外缴费。复试费通过网络平台由学校财务统一收取。详见《武汉纺织大学2024年研究生复试工作考生须知》。
5. 复试
复试过程实行全程录像,入场前进行资格审查,无法提交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参加复试。凡有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均按自动放弃处理。
考生只准带蓝色、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等文具进入考场(设计学和设计专业考生自带制版工具和绘画工具),必须使用黑色或蓝色笔迹的签字笔作答。考生应按规定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的填写姓名等信息,在答题纸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笔试迟到15分钟,不允许进入考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
复试笔试、面试禁止携带一切通讯工具、录音录像设备、图书资料、草稿纸、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违者以作弊处理。离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6.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考生于资格审查时提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原件。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 体检
体检具体事宜,学校另行通知。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8. 人事档案审查、复查审核
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寄(送)回人事档案和政审调查表(其调档函、政审调查表发放、回收时间及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学院网站通知),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人事档案和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依照《招生管理规定》,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均须审查本科(同等学力)毕业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开学后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成绩计算和录取
1. 复试后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的比重相加组成。
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其中: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2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
2. 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总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或一门以上不合格(60分以下)者;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3. 拟录取名单: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所有复试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复试成绩排序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学院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10个工作日。
4. 已录取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2)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入学复查不合格者。
5. 被录取后放弃入学者,学校将会把个人失信记录存入档案。
七、调剂
1. 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我院材料与化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调剂均必须通过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5)调剂考生进校后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2. 调剂考生复试科目及成绩计算
(1)专业知识考试、英语能力测试、同等学力加试、综合能力测试考试内容要求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2)调剂考生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试成绩×40%+英语能力测试成绩×2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40%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所有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按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3.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按照调剂程序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具体时间和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八、其他
1. 复试考生请凭承诺书、身份证、准考证可在2024年3月28、29日两天出入校园进行复试。
2.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于3月28日上午8:00在南湖校区综合楼05-111教室集中报到,并提交纸质资格审查材料。参加复试前,各位考生需准备好专业课考试所需的绘画笔、颜料、直尺等绘画作图工具。严禁考生携带原型板,如有携带原型板,以作弊论处。
九、复试监督与复议
1. 实行全程录像存档制度。对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并刻盘存档。
2.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3. 实行复议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十、未尽事宜参照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27-59363717;联系邮箱:530391381@qq.com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纺织路一号武汉纺织大学综合楼204办公室
邮编:430073
武汉纺织大学服装学院
2024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