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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学院2023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23-03-24   信息来源:服装学院    阅读量:


为切实做好2023年我校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和《武汉纺织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坚持在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坚持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以人为本,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无直系亲属报考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

三、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一)符合复试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艺术设计(135108)总分达到370分且单科成绩达到《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方能参加复试。其他专业(纺织科学与工程、设计学)复试线以国家分数线为标准;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以学校划定复试成绩为准(武汉纺织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https://gs.wtu.edu.cn/info/1101/4373.htm)。

(四)对于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四、复试

我院采用线下复试。

(一)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达到我院分数线且有意愿参与我院复试的考生,须在2023年3月27日17:00之前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资格审查相关材料。邮件发送要求如下:

1.邮箱地址:952713276@qq.com

2.发送邮件标题为:复试报到:姓名+报考专业”;

3.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身份证(正反面);

2)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每一页均须提交);

3)学信网学历(学籍)查询报告,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其他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录取后,入学时提交原件);

5)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供在职证明(应届生提供就业协议);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本人亲笔签名的《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照片或扫描件》照片或扫描件。

以上(1)(2)(3)(4)(5)(6)项按顺序合并成一个 PDF文件,文件名为“文件 1:考生姓名+资格审查”;第(7)项单独生成一个 PDF文件,文件名为“文件 2:考生姓名+复试承诺书。学院将安排专人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3月28日前,学院将在“复试QQ群”(群信息见细则最后)中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纸质档形式提交:以上(1)至(7)项纸质材料(统一使用A4纸)按清单顺序装订成册,复试报到时提交。

特别提示: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予复试。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均须审查本科毕业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复试内容及时间

(三)成绩计算和录取

1.复试后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的比重相加组成。

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其中: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2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

2.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满分的60%)者;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或一门以上不合格(低于满分的60%)者;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3.已录取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体检不合格者;

入学复查不合格者。

4.拟录取名单: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所有复试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复试成绩排序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学院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10个工作日。

5.被录取后放弃入学者,学校将会把个人失信记录存入档案。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考生于开学后提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寄(送)回人事档案和政审调查表(其调档函、政审调查表发放、回收时间及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学院网站通知),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人事档案和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

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 将在入学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计委、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计委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复试费用

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每位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另外缴费。复试费通过学校财务处系统统一缴费。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不予退费。如有冒充学校工作人员或研究生导师,以网络面试等各种方式让考生交费,无论这个理由听起来多么合情合理,一旦涉及钱财,请大家一定不要相信。学校财务收费码如下图:

(七)考生准备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于3月30日上午8:00在南湖校区综合楼05-211教室集中报到。在参加复试前各位考生需准备好专业课考试所需的绘画笔、颜料、直尺等绘画作图工具。严禁携带原型板,否则以作弊论处。

五、复试要求

1.线下复试考生凭学院官网公布的复试名单截图(自行打印)和身份证可在2023年3月30、31日两天出入校园进行复试。

2.考生按照考试序号依次进行专业面试(面试时不得将手机带入考场,私人物品将指定集中存放点存放)。

3.考生参加面试时,原则上不能迟到,迟到30分钟以上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若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学院复试负责老师联系)。

4.考生面试时,请保持安静,不要在走廊或面试地点外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其他考生的正常考试。

5.考生请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和身份证明(应届生提供在校证明,往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明)进行身份核验,并提供复试缴费凭证。

六、调剂

1.符合调入我院纺织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的学术型研究生。

4.调剂均必须通过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5.调剂考生进校后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七、信息公开与监督

“服装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由服装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复试成绩上报学校前,在学院的网站上公示。考生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武汉纺织大学服装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或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工作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服装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7-59363717 (胡老师)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7—59367498

校纪委(监察处)监督电话:027—59367559。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纺织路一号武汉纺织大学服装学院

邮编:430074

为方便相关事宜通知,请参加本院复试的考生实名加入“武汉纺织大学服装学院2023硕士复试群”,QQ群号: 735901409。

附件2023年武汉纺织大学服装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公示


武汉纺织大学服装学院

2023年3月23日